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建筑垃圾管理有关规定,总结交流35个试点城市等先行地区经验做法,2021年12月8日上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城市建筑垃圾工作视频现场会。会议以视频连线方式观摩了江苏省常州市建筑垃圾前端分类投放收集、中端转运、末端资源化利用工作,交流了江苏省等先行地区的经验做法,部署进一步做好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各地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治理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理解做好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一,做好建筑垃圾治理,是履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法定职责的根本要求,是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第二,做好建筑垃圾治理,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全面推进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主要措施。
第三,做好建筑垃圾治理,是破解“垃圾围城”的实际行动,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有力举措。
第四,做好建筑垃圾治理,是城市安全运行的基本保障,是增强城市承载力和发展韧性的坚实支撑。
第五,做好建筑垃圾治理,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成熟方法,是增强民生福祉的有效途径。
会议认为,35个试点城市等先行地区探索形成一批好的经验做法,在各地得到复制推广,有的还上升为制度安排。包括建立健全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理顺建筑垃圾管理体制;实施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着力消除存量建筑垃圾安全隐患;加快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建立长效制度、支持再生产品应用等。
会议强调,各地要对标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目标,扎实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结合实际、统筹考虑,明确“十四五”时期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形成“一揽子”综合解决方案。二是推进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减排体系,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建立全过程管理制度。督促施工单位等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建筑垃圾减量化和就地回收利用,对建筑垃圾实施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促进回收及资源化利用。四是加快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建筑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确保用地。五是推动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在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中优先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会议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全国共有2.1万余人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法规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和城市管理监督局有关负责同志在部机关主会场参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常州市有关负责同志在常州主会场参会。各省(区、市)、地级城市和部分县级城市设分会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以视频形式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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